Doris語錄

29 Jun 2009
chthonic2004

Doris是閃靈的Bass手(a.k.a. Doris Yeh of Chthonic),因為她溫柔與隨和的個性,所以總是令人感到非常好相處,而且她的工作能力與組織分析能力非常強,有時候是最好的幕僚;而且她有疾惡如仇的正義感,卻難得的不會將自己主觀的意見凌駕於他人之上;尤其完全不用主動公關,如雪片般的名片也會自動飛來,她是那種吸睛型的超強磁鐵……但她本人卻彷彿絲毫未覺!!但~我最喜歡她的不只是因為個性,而是她擇善固執的那種熱情……

很久以前剛認識她的時候,是在閃靈出完第二張專輯,那時我正與她和Freddy自組的唱片公司開會討論一張金屬樂團合輯的設計案。一起吃飯時,她總是低頭不語,但我卻對她第一印象非常的深刻——「妳也有玩樂團?」聽到這個話題,她忽然從疲累的狀態裡抬起頭,剎時就像換了一個人一樣,那時,我第一次看到她的雙眼閃閃發亮:「妳玩的是什麼樂團?」那種對音樂超熱情、對理念超積極的態度,是我打從一開始認識她,就從沒變過的珍貴特質。

這裡紀錄一些和朵朵相處中從她那裡學起來的金句:

【Doris語錄】

一、
比較起來,鬼不可怕,『人』有時候更可怕。

二、
我不是反對哪個國家、哪個政權,而是反對那種制度,那種剝削人權的制度。我覺得美國立國的憲法裡說的很好:『每個人生而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國家的存在是為了保護人民,保護人民擁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如果今天一個國家連最基本的人權都保護不了,人民也不需要這個國家了。

未來有金句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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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下這個標題,是因為寫完本篇,發現這兩個完全不相干的角色竟然傳達了同一種概念:
為自己負責、就是對對方負責。這才是「愛,就是放你自由」的真義。


《超世紀戰警》(Chronicles of Riddick)(主演:Vin Diesel~我最愛這亦剛亦柔的猛男!)

Riddick有一句很經典的話。當故人要求他來救他們、參與反擊侵入者的戰爭時,乖僻孤絕的的Riddick說了一句:

“NOT MY FIGHT.”(這不是我該打的仗)

是的,這不是他的戰爭。雖然他還沒意識到,其實已經抽身不了。

但無論如何,即便他如何堅定的拒絕,當事到眼前,他能夠見死不救嗎?Riddick不是這種人。無論他的外表有多冷酷、殘忍,令人難以接近的態度、永遠冰冷的言語。但他心底仍是那個血熱的人。一個看穿世間苦樂冷暖的人。

但「不打不屬於我的戰爭」是他的哲學。也就是「你不管我,我不管你,大家相安無事」。這句話,乍聽無情,但卻非常好用。我拿來時時檢視自己,是否身在不是屬於自己的戰爭當中?

是否因為一股腦投入的偏執,而惹了一身腥?所謂的人道主義,或者仁義心腸,是否有時候反倒幫了倒忙、誤了自己真正重要的事情呢?可是遇到這些事情,良心偏偏又告訴自己不能不管。那麼我們該用什麼方式,更好的處理這些「不屬於自己的戰爭(Not My Fight)」呢?

當我們把Riddick看作步驚雲,也許可以更加理解。他和步驚雲其實是一樣的。持續步驚雲一生的戰爭,其實應該是:遠離人世。他一直在努力的遠離,跟自己根本格格不入的人群。但偏偏這匹狼首,卻不得不為亂世所用。即使他多麼想逃,世人就是不放過他,壞人也要找他報仇、好人也要找他營救。而且,步驚雲曾說過跟Riddick同樣的話:「由始至今……所有人的生死皆與我無關,包括聶風!但他(敵人)既敢多番向我挑釁……那我亦絕不會讓其好過!」(風雲小說第九部《天哭》),然後他就二話不說去救聶風了!這兩個人簡直就是一模一樣的血性啊!而且都擅長於絕對的黑暗之中視物,你說妙不妙?(別再說我抹黑步驚雲了,我很愛戴他的呀……只是還沒寫!)

同時,呼應這個重點,Riddick也曾說:
“For me, darkness, is where I shine.”(黑暗中,才是我發揮閃耀的地方。)

但,不論是怎麼樣的人,其實都該做好這一點:
先把屬於自己的仗打好。別本末倒置,老是去搶了別人的仗來打,那就遺憾了。

The Chronicles of Riddick on IMDB


《水滸傳之英雄本色》

這部片非常精彩,娛樂又好笑,那個年代香港片有許多屬於此類,藏在搞笑之下的含意深遠。
我想提的不是八十萬禁軍總教豹子頭林沖、也不是花和尚魯智深,而是這位英雄背後的女人——林夫人。(王祖賢飾)

林沖是個爛好人。內心善良、尚仁尚武、忠心赤誠、虎膽冷靜,處世雖淡然,但為朋友可以兩肋插刀、為義可以拋頭顱灑熱血,也就是:聶風一枚。(哈~要我不提到風雲,怎麼可能!)而林夫人就是那真正的女丈夫:第二夢。

第二夢是什麼樣的人呢?簡單講,是個烈女。平時溫柔賢淑,看去清秀淡雅,在家事必躬親,待人接物親切周到,但若一旦落難,為了丈夫、孩子,是可以拿起刀劍上戰場灑熱血的戰士!必要時候,會比奴僕更忍耐、比晚輩更謙卑、比丈夫更堅強、比獅子更凶猛、比敵人更可怕。

林夫人也是如此,她有一身深藏不露的武功,在還沒嫁之前應該就是個高手,相較之下,夫妻相處時,武功蓋世的林沖反而是小丈夫,在她面前萬分柔讓。聶風與第二夢也是如此。別忘了聶風第一次和夢相見就是被敵人打昏後(被神行太保轟飛,掉到水中)被她所救,第二次又是一模一樣(被第二刀皇打中臉,又昏迷掉入水底),後來長大還是又發生一模一樣的事情!(在劍宗外被破軍打昏,沒入雪中!)客觀來說他簡直就是個給女方第一印象超級弱、超級肉腳的男人!但第二夢不以為病,因為她一心只想救這個人,她知道這個人是需要她的!

不管別人怎麼說,不管現實如何,她們都知道自己嫁的人是個真正值得的男人,同時也是個注定要為他人犧牲奉獻的男人……所以她們什麼苦也只能吞下去,因為自己愛的,是這樣的人,就要忍受這樣的生活。

林沖與妻的相處之道,是我非常敬佩的。林沖在妻子面前,永遠禮讓,永遠不強出頭,讓妻子指導說教,像個調皮無奈的小孩似的。但到了真正重要的決定,妻子卻會對丈夫的決定完全遵從、二話不說。譬如說電影中有長官壽誕,林夫人本來設想要送什麼貴重的禮物,但林沖說:「我們家這麼窮,只要送壽麵一盒就好了!」最後在壽誕當日,那盒壽麵比較起其他人諂媚的貴重大禮,當然讓林家得了十分不體面的評價,但林夫人就是照辦,因為她深深信賴、愛著這樣耿直的林沖啊。

再說林沖的名聲遠播,時常有江湖人慕名而來,以兄弟之義結拜,因為對武學的熱愛,可以著迷到日夜不睡互相切磋武功,彼此惺惺相惜,林夫人看在眼裡,只搖頭無奈一笑,雖擔心他們這樣會壞了身體,但不會雞婆插手,在朋友面前壞了丈夫興致。只會輕輕提醒一句:「你是不是忘了什麼?」然後林沖就會搔搔頭,再猛然想起該做而沒做的事。而譬如說魯智深罵他:「原來你就這麼聽老婆的話!」林沖也會替老婆解釋,她是為了我們好。

讓我想起呼應了一段《王鳳儀言行錄》裡的話:
「勸夫妻,只有一次機會,勸兄弟,有三次,勸朋友,有五次,勸父母則是千萬次。」

因為老公老婆再說多一點,就會傷感情了,所以最好的就是,放他去做,到關鍵時刻,清楚勸他一次。剩下就看他自己了,讓他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就好了。夫妻之間,如不彼此自己負責,那難不成還要事事都替對方做好、替對方負責嗎?這樣的婚姻很累。照顧他人是一種體貼,不是一種義務。照顧自己才是義務。

《水滸傳之英雄本色》 on IMDB

(有看過《葉問》嗎?葉問也同林沖一樣,是奉行同樣處世、安家哲學的男人,但葉夫人就相對遜色了許多,葉夫人有骨氣,但並不精彩。)

我曾經愛上一個只管對我好,但卻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義務的人。所以他逃不開的「責任」最終回來反噬了我們之間的愛情。因為他的言語太美,態度太好,那種愛,是狂暴的火焰,而我卻甘願,為了心中最純真的愛咬牙撲火。最後,我們都燒成了灰燼。他結婚了。

「責任」就是對自己的幸福負責。

而愛,不代表從此幸福。

暫且寫至此吧。閒來無事吃飯看電影台是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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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4 傾聽

25 Jun 2009
listening

listening

天放晴了。我仰望天空喃喃地說著,卻希望風把我的話傳給你。

那時我從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之中走了出來,
在空蕩的眼眶中裝上一雙腐敗的眼球,我看見了以往害怕的光明。

在注定有限的時間裡,努力記憶生活的顏色。
在模糊酸疼的視線中,溫柔撫摸天空那雲彩的樣子。
提醒自己,一定不要忘記:
那流淚的痛、那使我離開黑夜的理由、那些放逐的歲月,那一點一滴生命的美好……
我不會忘記……

回頭,我看見了你,我知道你依舊在等。
是你。
在黑夜裡,傾聽我的聲音。

謝謝你。


本文寫給故人。
知己不愁時間與空間的隔閡,這麼多年的離別,卻有機會能重逢,只因為用心。我很感動。
得友如此,夫復何求。
[回覆原文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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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張是惠水縣的攝影照片,網路流傳,作者不明……)

雖然老爸的房間已經被我掃到沒有灰塵了,但是我還是有時候會進去掃掃,其實只是忍不住想再去看看爺爺那張被老爸裱起來的家書。

老爸很年輕的時候就離家從軍了,大約是15歲左右吧,但他和當時其他同袍一樣,在戰火中一直艱難地與家人通信著。

那時知書達禮的爺爺都是用毛筆寫信。

所以後來換我哥去當兵時,老爸也同樣用毛筆、鵝黃色的薄信紙給他寫家書。聽說當年在60年次左右的同梯之間可是傳奇事蹟呀,每到了收信的時候,大家都要擠在我哥旁邊爭相一睹傳統家書的風采。XD

爺爺是一位家鄉耆老,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在村裡,大大小小的事情,一旦有疑難,都要來請教這位德高望重的老鄉長的意思。

這一封家書,原本保留在惠水縣的老家裡。因為當年要參與長沙會戰、金門砲戰、後來又渡海來台灣的時候,老爸知道,在出生入死的環境,實在難以確保自身的安全,又何況是這些珍貴的信件?所以他把全部的家書,都寄回了老家請父親暫為保管。但天下父母心……在那種動盪時代的狀況下,我想不管是誰收到孩子寄還的這一疊家書,無論如何都難以不悲傷、不心痛的。

所以後來開放兩岸探親的時候,老爸終於能夠回家了,那一年,他似乎是用搶用奔用闖都要趕回去的氣勢與速度,孤身一人直奔貴州惠水老家。

這些他都寫在了他的回憶錄裡。
但當時我太小,許多文章編輯過了、讀過了,卻看不懂、看不深入。

可是沒想到許多年過去,有一天我在掃地的時候,看到老爸房間裡特別裱起來的這篇家書,竟然當場就站在它的前面哭了。

大意是這樣的:

「吾兒見字知悉,
我兒離家年餘在外求學(黃埔軍校),很受許多風塵擾攘。
但你們青年人處於此社會,不得不然也。
且你們青年軍是國家招去的、過考取進去的,且有知識份子的整束,
有時國府會設法安頓(是好環境的意思,叫我爸要留下來比較好)。
人生在世,如玉石一般,不切磋琢磨就是石,能切磋琢磨就是玉。
你有利官遠貴之命……」

爺爺與父老們一起為老爸合推了八字,因恐怕老爸在外請人算命,報得不合,故使爺爺憂心不下,於是在信後再推一張(還寄了兩次,務必確保他收到),給爸爸參考。用意是自此以後老爸不用再請人算命,罔費消耗,同時希望老爸見自身命格,終身參考,能好好自強、好好把握。

並說:「命裡有時終需有,莫說將來。」

信末,盼兒到癸己年冬(1953年)之前回到家送終。還說會早早通知他。

但直到兩岸開放探親,卻已經是1987年的事了。

讀完,我除了淚如雨下,還倒抽一口涼氣。

那輕描淡寫之間,充滿深刻的親情、義禮、信賴與期許的男子漢之家書,實在太令我感動了。我太驕傲我有這樣的爺爺了。

更驚訝於爺爺對命理瞭解之深,竟能早就算出自己的大限。而雖知大限,仍能以平常心去面對,雖知么兒命運(當然也算出了兒子的大限,寫得明明白白在八字後面),仍能寄予深深期許。他一定是知道命理有多麼的重要,才要再推一張,務必要給愛兒收到。

不禁思考:命理對以前的人來說,是什麼呢?到了現代,我們又該用什麼心態去學習、去看待命理呢?

老爸,我看懂了,我知道「不切磋琢磨就是石,能切磋琢磨就是玉」了,但你能不能趕快探親回來呀,我想煮一道叫「希望你歡喜」的菜給你跟老媽吃。

如果老哥也可以一起吃,那就更好了。

你說怎麼樣?OK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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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騙你,我身邊真的有一個斷浪,而且,她也曾傷害了我最重要的至親與好友。我就像個堅持正義的笨蛋,時時憂心自己該用什麼方式和她講「道理」、使她明白怎麼做才是應當的、最好的。

事實上,我從今天早上以前,一直都不明白她要的。

她要的不是「理」。

而是「愛」

所以27年,我們都在「無效溝通」。

相害,不過如此。

可是我很感謝聶風。很感謝《風雲》,讓我明白,世間的障礙是為了什麼,而我自己的業該如何找到方法化解,生命該如何改變……

※本篇呼應 音樂家 李婉菁Sandra Li的作品 “Love in the morning”,這首歌很好聽喔!超美的,令人內心泛起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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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的年輕人都能夠在自己的路上找到一個徹底能夠掌握自己實現靈感的道路、方法

【我動而思動,我靜而心止。】
今天我從外出採買:最愛的可樂果、明治巧克力、維也納牛奶軟法國麵包、臭豆腐、散裝雞蛋與蔬菜餅乾的過程中,突破了目前公司設計案困擾了我一整天的瓶頸,也使自己更進一步的掌握了使靈感實現的方法。這不是KUSO——雖然真的是故意講出來要KUSO的——但不也正是在人世間最寫實最不加掩飾的生活?
每一天,要叫太陽座命的我先往自己看不見的陰影努力瞧瞧哪兒要檢討,再把心中亂跑的天機重新定位,和該轉不轉的陀羅加足馬力,……把一切都在喝完早茶之前調整好了,才算有效開工,不會白忙一場。(所以每個人都該學點命理啊……)
【要解決問題,第一步得先承認自己有這個問題。】
——”First step of Solving a problem, is admiting you have one. “
每一個人要的都不一樣,每一個創作者、設計師、藝術家等……的性格、創作習慣,全都不一樣,每個人要的環境與氣氛都不一樣,但是要是真的要從事這一條路,而不是到人家公司混口飯吃,你一定要徹徹底底的、完完全全的、下死心、鐵了心都要找到徹底讓自己擺脫「隨性」的各種理由與藉口
因為唯有這樣,才能夠踏出——向村上隆的一億元看齊——的第一步呀。
【延伸閱讀】
《藝術創業論》作者 村上隆。我還沒讀完這本書,讀完的時候再來寫心得(可能讀完的時候公司已經進階到業務接不完了?太陽式的樂天幻想中……)。
贏得觀眾的心,你就能得到自由。」這句話也出現在Gladiator(神鬼戰士)中過。意思是,唯有你做好該做的事,而且好到能得到眾人極致的肯定與支持,才能隨心所欲、突破傳統、自由發揮,進一步得到目標、達成夢想。(西瓜的滋味也有寫關於這句話的文章)
但一切都始於足下
奇怪,我為什麼又寫了(??)。明明我就是要趕快確定版型、趕快去睡覺的。難道……難道這就是每晚例行的內心掙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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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語錄

09 Jun 2009

Robin_Me
(為了還沒出嫁的我辯白一下:菸嘛,我敢抽,酒嘛,我會喝。但我不曾覺得它們是什麼特別好或特別糟的事情。就像熬夜寫文,一時興起來偶一為之很爽,但是鏡花水月,人嘛,終究會老死,濫用它們會讓我們死的更快。所以,講這麼多,我不嗜菸。只有失戀和開心的時候跟朋友在Pub抽。其它沒有。媒人們可以放心了吧?羞~)

  之前在[為什麼會迷路Festival]這一篇有簡單的介紹了一下Robin這位深藏不鹿的朋友:

  我一定要介紹一下Robin,她是我認識最特別的人之一,跟她在一起我總是可以完全的放鬆,還充滿靈感,彷彿說任何話她都可以理解,不管是聰明的或超蠢的,她都能包容,甚至連還沒說的她都知道我要說的是什麼。而且,她也絕頂聰明,不管是錄音、寫歌、鍵盤、吉他、編鼓、行銷策略、辯論、英文論文、物理科學、寫程式、論星象、佛學、環島旅遊甚至台灣俚語,全都難不倒她!而且她的人品也超好的,包容、謙虛、度量大,用平常心待人,從來不曾斤斤計較、從不邀功,而且隨時都很好學,既會工作又會玩樂,這種人要去哪裡找?!所以當我人生碰到瓶頸的時候,總是最喜歡找她聊聊,如果是要動腦筋的時候更少不了要請教她,我很榮幸能夠跟她組團、互相作對方的良朋酒友將近十年。她八月就要出國深造了,她未來的博士指導教授還主動寫信希望能跟她一起玩團!我想她走了以後我大概就只能無聊到去出家了吧。

  我一直想把身邊很酷的朋友們介紹一下,特別是這些都不設網站也不做Blog更不msn的。那麼這些不上網的人,怎麼辦呢,沒關係,我一定當小記者,隨時報導我身邊這些值得報導的人。像是我老爸、我的老師們、還有一些到目前都沒機會接觸電腦的朋友,譬如柬埔寨新娘等等,這些都是我生活周遭學習的對象、他們各有才華,且各於某方面都值得敬佩,常常他們做了許多事,但從來不會用部落格或其他網路的東西宣傳自己。我們網路中毒的時候常常以為什麼東西都在網路上,但其實沒有,網路上有的東西只差不多小拇指這麼一丁點大而已,不過就已經讓人讀不完了,但,真正的世界,還是在螢幕以外。
【Robin語錄】

一、
  這個世界上只有兩種樂團:
  一種團,寫得出歌來。
  另一種團,寫不出歌。

二、
  這個世界上只有三種人:
  一種人,有情有義。
  一種人,無情無義。
  一種人,虛情假意。

三、
  我生平最討厭別人強迫我做任何事情,
  所以我也不會去強迫別人做任何事情。

四、
  千萬不要以為你多麼偉大,沒有這回事。
  他沒有你一樣活得好好的。
  誰都不會因為你做或不做什麼而怎麼樣。

如果未來還有金句,再補!!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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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連我最在意的人都放棄了自己,那我還在意些什麼?」

  我。彷彿飄在另一個星球。彷彿毫無意義。空了、虛了,洩氣了……
  也許這就是愛得太深的痛苦。
  一次又一次,要經歷這樣的痛苦,直到我真正的把它連根拔除。
  但真的能做到嗎?

  血肉連心的愛啊。
  我只想讓妳自由……我只想讓妳自由………

過去‧2005 May 02 @ London Heathrow Airport.

 「Bullshit.
  I cannot take this anymore.
  我不想再失望,我不要再被丟下,我不要孤獨的等待。
  在這裡,一個人。」

  四年前,我在日記上這樣地寫著,寫於倫敦 希斯羅機場。
  這是我的倫敦蒙難記。
  那一夜我去找他,但轉機的時候出了嚴重的差錯,一天只有一班的飛機已經離去。而機場裡每個該對這張機票負責的櫃臺,都找不到任何職員。我一個人被困在機場裡,隔著英吉利海峽的他在手機裡幾乎急得發瘋了,我卻要同時保持熱鍋螞蟻的行動和冰清冷靜的思維。

  面臨要一人夜宿機場的窘境、沒有人可以幫我確定下一班飛機、行李不知所蹤的困惑,還有請人幫忙時被濃濃英國腔的航空公司櫃員糾正我發音的屈辱。

  為什麼要走這一遭?
  為什麼要走這一遭?
  我不斷的問自己,為什麼要走這一遭?為什麼?

  我心中已經有了一道傷口,卻不知道如何去解釋。

  第二天醒來,故意待到最後一秒才退房,因為我知道,還要等上足足九個小時,才有飛機可以坐。而笨姑娘的身上就只剩幾枚零錢而已。

  提著隨身的包包,踏進大廳。飯店有一座很高很廣闊的大廳。
  就像注定一般,忽然間,熟悉的吉他聲,從不知何方緩緩響起,空靈地穿越過從頂窗射下的晨光,充斥在圓頂之下那英國乾燥的空氣裡。
  是我的聖歌。U2的One。

  出現得恰到好處,如此的自然。彷彿此時此刻就該讓這首歌安慰我一夜來身心的煎熬。

  淚在眼眶裡打轉。

  我那時知道,但是放不下。
  我那時知道很多事情,但不願意去承認。
  那時只想要得到眼前的愛情,只想相信美麗的夢想,只願相信是真愛就該堅持。

  但是我不明白的事情,其實還有很多。

  後來我和他悲痛的分開了。
  有一個女孩,等了他七年,最後成了他的妻。

  說當時沒有恨,絕對是騙人的。但現在我對她是感謝,與祝福。

  我對他,有說不清、理不完的感覺。但我已經原諒了他。我希望他幸福。
  因為我們各自付出的代價,已經夠多了。
  他已經付出了一生的承諾,就像Notre Dame de Paris(鐘樓怪人)裡的Pheobus,他欺騙了吉普賽女郎的愛、害死了她那善良純真的生命,最終的結果就是——他踏進了婚姻的墳墓。(對一個適合結婚的人來說,婚姻是天堂;但倘若是一個不適合結婚的人,婚姻就是地獄。)

  但我仍希望他能幸福。即便我不知道他要怎麼才能幸福,但,我也全心的祈求他能夠幸福快樂。

  聯絡已經沒有意義。去吧,去讓她幸福吧。過去的鬼魂呀,別再向我討原諒了。

現在

  我最在乎的人,她放棄了許多事情。包括家,包括兒女,她都可以放棄。
  也許我該為她至少能找到一個生存目標——事業——而感到高興。

  但,心還是會痛。

  我的心很痛。
  很痛。

  我很敬佩身邊的兩個男人,能忍人所不能忍,能捨人所不能捨。
  他們已經付出了這許多,卻不求回報。
  給了我和她最大的自由。
  但,
  我能嗎?我能從中學習嗎?

  我能讓妳自由嗎?
  我能讓自己自由嗎?

  即便是要在離妳最近的地方親眼看著妳如此選擇,還得保持一顆平靜的心,做我該做的,放下……我做得到嗎?

  有時候我好希望我是理性到極點的魔羯座,而不是像我這樣太陽月亮都是個感性到極點的牡羊座。
  也許這是我的業。雖然很難。
  但
  也一樣要走下去。

U2 – One

Is it getting better
Or do you feel the same
Will it make it easier on you now
You got someone to blame
You say…

One love
One life
When it’s one need
In the night
One love
We get to share it
Leaves you baby if you
Don’t care for it

Did I disappoint you
Or leave a bad taste in your mouth
You act like you never had love
And you want me to go without
Well it’s…

Too late
Tonight
To drag the past out into the light
We’re on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get to
Carry each other
Carry each other
One…

Have you come here for forgiveness
Have you come to raise the dead
Have you come here to play Jesus
To the lepers in your head

Did I ask too much
More than a lot
You gave me nothing
Now it’s all I got
We’re on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ll we
Hurt each other
Then we do it again
You say
Love is a temple
Love a higher law
Love is a temple
Love the higher law
You ask me to enter
But then you make me crawl
And I can’t be holding on
To what you got
When all you got is hurt

One love
One blood
One life
You got to do what you should
One life
With each other
Sisters
Brothers
One life
But we’re not the same
We get to
Carry each other
Carry each other

One…lif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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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4 樹的生命

05 Jun 2009


有些人,懷有才能,但受限於環境,沒有遇到機緣,也沒有勇氣突破,但偶而會無法忘懷自己的才能,卻甘於平凡、浪費自己,他們不期待有一天有好時機。就變得苟且偷安、自掃門前雪、眼不見為淨。

少數人,能有勇氣去衝、去闖,去尋找機會,甚至創造機會。
更少數幸運的人,可以領導他人,促使人衝出自己的格局,激發人的潛能,帶著眾人開創一番新局。

也是有很多人,胸懷大志,還沒有創造出成熟格局,但他們勇於去嘗試。

他們天生就是種子,放著,只要有水,就會發芽,只要有土,就會紮根,只要有光,就會成長……
他們會行光和作用,散發空氣供養生命,他們能提供樹蔭,讓凡是比他們矮小的都能享受到清涼。
他們會茁壯,讓其他生靈看齊,甚至讓他們依附、可以爬得更高、看得更遠。
他們會使自己堅實,讓別人在自己的身體上挖洞、築巢。
他們會忍耐,忍耐烈日與乾旱,忍耐暴雨和冰霜。
他們會自我痊癒,從病蟲害中痊癒,從天災裡恢復。
他們會綻放,依照四季,擺出自己應當做出的最好姿態。
他們會結果,讓孩子成熟,讓它在時機到的時候自由離開,也有些是讓有緣人帶走,飛到很遠的地方。
他們會凋零,讓後起之秀有機會出頭。
他們會貢獻,把自己完全的奉獻給大地,接受腐朽的變化,融入大地的懷抱裡。
他們會消失,放下自己與及所有,成為了虛無。
他們會等待。等待冬天過去,春天再來,有一天,再度成為一顆種子,再次發芽、再見這個世界。

那時候,世界又是新的。

這就是生命。

我們不是樹,可是我們的生命,和樹,竟然這麼相像。
以此自勵。

也請讀者,不要作一顆大石頭,也不要作一隻暴龍,更不要做砍樹去賣的人。
這三種人,有一天都會孤獨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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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張圖出現的時候,就代表我真的很忙,又用舊稿貼文了,不過,我平常沒事就會準備舊稿,放心,我嬌鹿有三窟的呢。

在填參賽報名表時,我硬是為這張圖寫上了一個很矯情的名字——“Friends Forever”(永遠的朋友們)。

1995年,國中大概一年級的時候,我參加了第一個畫畫比賽,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的徹夜未眠,為了畫一張畫。」完成作是水彩上色的,我還記得最後是用牙刷沾著水彩在拼命噴刷作最後修飾,有夠讚的,當年真是可愛啊。後來得到佳作,由當時的市長陳水扁頒獎,還是我爸在台下觀禮哩。現完成作品已鎖在市府深處,我只留存這張草圖。(而此時陳水扁在土城看守所落寞,我爸在大陸貴州省雲遊,我在中和家裡上網。是一種很奇異的時空狀態。)

畫中所有的角色,都是從我的周遭朋友取樣,班上幾乎每一個人我都幫他想了一個位置畫進去,當然也有幻想的角色,也有一兩個有趣的漫畫角色。但重點,全都是我的同班同學們,都是真人化成的,我喜歡他們,非常。

當時我會這麼拼,好像是為了要跟評審有機會面對面及拿簽名(好啦~我當時只是國中生而已嘛!),評審就是當時大名鼎鼎的林政德(《Young Guns》作者…當年高中生最流行的漫畫,技法真的不錯,但也是無疾而終的沒良心挖坑祖師爺,不知道在搞什麼鬼,年輕人很需要你們的漫畫啊,不要演到快把到妹了又不畫拜託,不然高中生哪裡有學習把妹的對象?)以及游素蘭(當時她連載中的名作是《火王》,她這個人很棒,好得沒話說,真的是飛花網點不用錢,每篇故事裡,帥哥都一定成群結隊,平均每兩頁必出現長髮俊男免費裸露,性感胸膛一定附送水珠點點,不然就是衣衫不整地在床上迷茫貌任人觀賞,是眼球佔50%臉部面積的少女漫畫祖師爺,而且她坑品很好,因為《火王》完結後我就很理直氣壯的再也不用繼續買了,在此我要感謝她的善良,除了書貴了點外,劇情再沒道理也是很值得原諒的。)

奇怪,為什麼我評論起來都這麼尖銳呢。

其實這張畫背後的故事才是我最難忘的。

畫完的那天,我帶著第一次整夜沒睡的興奮感、與第一次完成群像作品的成就感,快樂莫名的上學去了。但到學校炫耀一輪之後,把作品一交出去,我就開始度估了,然後下課就直接趴著睡了,我的好朋友故意坐到我位子前面(當時我暗戀的男生),我沒想太多他是為了什麼要坐過來,陷入沈睡之前,我勉強的聽見了他對前來找我的同學說:「先不要吵她,她為了畫畫昨天沒睡。」不知道是因為他,還是我太累了,溫暖的感覺湧上來,我安心的睡著了,帶著淺淺的微笑。

奇怪,我就這麼容易又掉到一個坑裡了。

「那時候我們太年輕了呀,還不懂得如何去愛。」

後來有一次,和他一起週末自習,我閒閒的唱著歌,他閒閒的畫著漫畫(但真的畫的很糟,不怎麼樣),結果超過關門時間,我們被鎖在了二樓。兩個不知死活的小毛頭想了半天,只好攀著水管從二樓跳下來,撞進了金黃色的落葉堆裡……那時正是溫暖的秋天。

那個時候的回憶都很美,因為片片斷斷的,不再完整。

有時候我甚至感謝我擅長於遺忘。從某些角度看,這不啻是個優點。

最後附上獎狀以茲紀念。

奬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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